12月9日下午,ST北文发布公告显示,郑爽起诉五家公司索赔1亿多片酬,并请求ST北文、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4家公司对1.0825亿元承担连带责任。ST北文表示,虽然该公司是该剧的投资出品方,但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2月9日,@时代财经 致电浙江唯众,询问该公司承接《倩女幽魂》哪个环节的业务,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这个我没法跟你说,她(郑爽)有本事就怎么(起诉)呗。有人会处理这件事,我也不方便透露什么。”
此次案件所涉及的电视剧正是《倩女幽魂》。北京文化表示,该剧大部分片酬合约均由天津嘉煊与演职人员签订。但截至该公告日,该剧尚未最终制作完成,因此天津嘉煊尚未提交最终结算报告,故公司暂无法准确核算总片酬、演职人员片酬、单集片酬、片酬占总成本比例等数据。或许因此,郑爽至此迟迟未能收到应得的“报酬”。
据媒体报道,当时张恒爆料内容中,在2019年6月26日、27日,上海晶焰沙分两次收到了由浙江唯众汇入的增资款,两次金额分别为7500万和3700万,合计1.12亿元。ST北文12月9日发布的公告中显示,郑爽提出的其中一诉求为请求确认浙江唯众与上海晶焰沙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其《解除协议》无效。由此可见两家公司有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