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珊 通讯员 胡乔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2600余万元。”日前,浙江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悉,此次行政处罚金额为目前全国海警行政处罚之最。
6月3日,浙江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用海项目突击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擅自占用所在岛屿附近海域行为。为方便施工,该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截弯取直建造堤坝,并连同附近落石形成延伸,导致堤坝外侧海域受到非法占用。
同时,该公司为收集油罐附近污水,在油罐组区间擅自建设一处应急事故水池,造成填海事实。经第三方测量界定,确认该项目共非法填海造地超过4.52公顷。
6月4日,浙江海警局正式立案调查,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月28日,浙江海警局专门进行集体议案,对案件事实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环节进行审核把关。
自2019年6月至今,浙江海警局共查处非法开发利用海域案件8起、非法占用海域案件6起、海洋倾废案件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