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宣传海报
钱江晚报5月27日报道 相爱的人在一起有多难,没有爱情的婚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感情太复杂看不清,今天我们不说它,那么法律呢?《何以笙箫默》电视剧刚刚热播过一轮,继而电影又票房大卖。知性的女律师看完作品,却找到了几处法律硬伤,比如赵默笙很有可能涉嫌重婚罪呢!
浙江律师界有一对厉害的父女—柯直,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婚姻家庭法律专家,也是我们“点兵点将点ASir”精英律师团成员;女儿柯溪,目前也是乾衡所律师,曾获西湖区青年律师演讲第一名,也是“杭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调解员”。
关于赵默笙和何以琛爱情的法律逻辑,就是柯溪看出来的。
赵默笙与美国丈夫应晖结婚
一定要去领事馆吗
法律主题:涉外婚姻的效力问题
剧情:赵默笙在美国的丈夫应晖找到何以琛,告知何,赵默笙和他仍是夫妻。何以琛问赵默笙:“有没有因为结婚的事去过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赵默笙说,“没有,为什么要去总领事馆?”。
问题:“未经过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认证”是否影响赵默笙与应晖涉外婚姻的效力?
柯溪律师点评:根据2011年4月1日施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赵默笙与应晖都在美国居住,在美国登记结婚应适用美国法律。只要双方的结婚条件和手续均符合当地州法律关于结婚的规定,婚姻应属合法有效。
所以,剧中何以琛大律师所问的有没有去领事馆,其实,“没有送到州务卿办公室认证过,也未经过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认证”仅是我国承认其“结婚证效力”的相关手续,并不影响其婚姻的有效性。
赵默笙
你涉嫌重婚了你知道吗
法律主题:解除涉外婚姻关系程序
剧情:女主角赵默笙在美国与应晖协议离婚,拿到了应晖伪造的离婚判决。以为自己已单身的赵默笙回到国内,与男主角何以琛登记结婚。何以琛对此展开调查。在和赵默笙度蜜月时,何以琛心中默默想:“你重婚了,你知道吗。”
问题:是不是真的构成了重婚罪?
柯溪律师点评:根据赵默笙与应晖的情况,他们想离婚,两国法院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既可以选择在美国离婚,也可以在中国国内起诉。剧中赵默笙与应晖在美国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在美国离婚均需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作出,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是作为附件附在判决书后。
即使拿到真实的判决书,赵默笙与何以琛结婚前还需完成一步,即美国判决书在中国有效还需申请中国法院承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1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所以,在婚姻尚未解除前,或在离婚判决仅在作出判决法院的国家生效,而未被中国法院承认的情况下,再回中国与他人办理登记结婚,赵默笙确实涉嫌重婚了。
何以琛与赵默笙
需再办一次结婚登记?
法律主题:无效婚姻
剧情:由于何以琛与赵默笙的结婚登记,导致赵默笙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原则。何以琛与赵默笙需再办一次结婚登记。
问题:他们为啥需再办一次结婚登记?
柯溪律师点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之观定,他们之间属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来说,何以琛与赵默笙之间不属于配偶关系,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保证今后双方之间的婚姻合法性,应该赶紧结束前一次婚姻。关于前段婚姻结束方式,我认为应向法院申请认定无效婚姻后,再去办理一次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需谨慎而行
涉外婚姻看似美好浪漫,但“成活率”不高。一旦涉及离婚,将会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尤其女性更易陷入弱势。特别是下面几个方面,更需要大家注意:
1、各国法律不同,选择哪个国家的法律更有利,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由于交通、语言、出入境等等不便原因,成为难以维护权益的障碍。
2、由于涉外送达等程序繁琐,特别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拒绝签收国内法院的传票,造成长时间的诉累;
3、在涉外离婚案件中,由于涉及不动产的处理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在国外的不动产调查取证受到限制,造成当事人财产权益较难维护。
4、由于对方身处异国,特别是没有司法协助的情况下,执行难度大。